Re: [新聞] 獨》檢廉認柯文哲兩筆金流近170萬元

作者: Caroney (做想做的事)   2024-09-01 02:10:36
民進黨汪汪隊跟黨媒就這手法看準你40%仔民智未開
我:這是都委會做成決議給柯文哲簽,如果你覺得決議有問題,不先羈押都委會委員,直接
跳級抓市長是什麼邏輯
40%仔家母:一定是柯文哲交辦的
我:地方政府「交辦」兩個字不是這樣解讀的啦,今天大至財團小至你個人寫信寄到市長室
,都是要交辦,不然你以為市長自己辦文把案件存掉喔
40%仔家母:所以柯文哲就有問題阿
我:不是阿你從頭到尾是看誰提出什麼具體事證證明柯有指揮都委會做出違法決議了
40%仔家母:他是市長一定能影響的阿
我:你如果覺得市長一定個人能決定或推翻這種委員會制度的決議,那你是覺得這種委員會
制都是虛設嗎
40%仔家母:看事情有各種角度
我:民進黨用不同角度就押人取供、黨媒用不同角度就洗腦你各位沒有事證直接有罪推定
40%仔家母:你要理性一點,柯P絕不會完全無辜,檢方也不可能完全沒有事證就採取行動
我:你看 沒看到一點事證 就直接認定柯文哲「絕不會完全無辜」,勸你少看三立自由民視
40%仔家母:我看很多東西,也會看人喔!
看 人家民進黨對支持者教育訓練做得多好
其他政黨學著點
※ 引述《snakei14702》之銘言
: 我比較好奇的是
: 檢察官怎麼會先抓同意都委決策的市長
: 而不是抓同意840的都委?
: 按之前李述德的案子
: 李被馬英九派去談約
: 約談回來出包
: 李被抓
: 馬沒事 全身而退
: 現在都委也是代市民審議京華城
: 審過了
: 市長蓋章放行
: 退一萬步說
: 即使都委被威脅利誘加收錢
: 把這個案子過了市長才能簽字
: 那先抓的也是都委門
: 再來才是市長吧?
: 結果現在是市長先被抓
: 都委談一談就回去了
: 這也太詭異了吧.....
: 但是如果市長有收錢就不一樣了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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