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為何喊義無反顧拚1次?恐為躲4年

作者: serialhon (人生如夢)   2024-09-01 11:18:04
民視
柯文哲為何喊義無反顧拚1次?恐為躲4年總統「刑事豁免權」內容曝
發佈時間:2024/09/01 11:08更新時間:2024/09/01 11:12
柯文哲(左一)近期弊案纏身,回過頭來檢視當初他「藍白合」過程中,執意總統一位而不
願以副手競選,恐怕是為了總統才特有的「刑事豁免權」。(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政治中心/徐詩詠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期負面消息頻傳,除了競選期間政治獻金出現假帳,與木可公司疑似有
不正常金流關係;後續柯更捲入京華城容積弊案,現階段遭聲押禁見,預計今(1)日下午
將召開羈押庭。不過,除了上述兩案柯文哲任內還被爆出「第一果菜市場改建案」,因事後
追加50億預算,遭質疑圖利得標廠商威京集團旗下的中華工程。回過頭檢視柯文哲現今處境
,對照總統大選時期在「藍白合」過程中堅持不願以副手身分競選,以及打出「義務反顧拚
一次」口號,恐怕與總統就任後所享有的「刑事豁免權」有所關聯。
柯文哲拒絕妥協成為當時藍白合破局的最大關鍵。(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當時「藍白合」在談判階段時,即便國民黨、民眾黨合作在民調上的贏面較大,但柯文哲在
雙方陣營來回溝通的過程中,堅持不願擔任副總統候選人角色,最終導致在君悅酒店的5人
會談破局,雙方各自登記參選。加上競選期間,柯陣營選擇打出「義無反顧拚一次」的口號
,對比柯文哲現在弊案纏身,當初他似乎為的就是總統所享有的「刑事豁免權」,選上就算
遭控涉貪,也能替自己多留4年喘息空間。
柯文哲後續代表民眾黨進行參選,若當時順利當選總統,即可享有任內的「刑事豁免權」。
(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根據我國法規、大法官釋字第627號的內容,指出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
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此係憲法基於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內肩負統
率全國陸海空軍等重要職責,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之特殊身分所為之尊崇與保障。但總統並非
完全不適用刑法或相關法律之刑罰規定,僅為種暫時性之程序障礙,而非總統就其犯罪行為
享有實體之免責權。此外,大法官釋字第419號中也提到「憲法有關總統刑事豁免權之規定
於副總統並不適用」。
實際開票後,柯文哲(左一)僅得到369萬多票,以26.46%得票率排在第三順位。(圖/民
視新聞資料照)
實務上來說,假使柯文哲在2024總統大選成功出線就任總統,若事後遭控涉入京華城弊案,
柯文哲確實能夠因總統身分「暫時迴避刑責」。
對此,《翊宇律師事務所》卓詠堯律師稍早接受《民視新聞網》訪問時,透露依照我國現行
法規,如果柯文哲當時順利當選總統,在他任內確實沒辦法對總統以被告身分進行偵查程序
,但可以為必要的證據保全。也就是說,能夠在以不妨礙總統職權正常行使的前提下,檢調
單位可以有限度的搜索與總統有關之特定處所,但限制非常多。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4901W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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