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很怪,父親走了留給媽媽300多萬這種事,基本上枕邊人不可能不知道,而且這筆錢在媽媽戶頭裡,不懂需要這樣領出來再透過ATM存?如果真的是兄弟姊妹認可要長期照顧媽媽的,那基本上會聚在一起討論後,轉筆大的給陳珮琪戶頭,沒人那麼敢自作主意直接從媽媽的戶頭拿大筆的錢,特別還是領出來,透過ATM存到自己或是老公的戶頭,妳是想對媽媽怎樣?而且要是放進老公的戶頭更是不合常理。
總之我還是那句話,什麼都不知道,那怎麼不去死一死,買商辦你就知道你付得出4300萬?對了,聽說彭振聲的金流被找到羈押了,讓我們繼續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