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京華城案彭振聲遭羈押禁見 北院:涉圖利

作者: vodkalime607 (Jewel)   2024-09-02 08: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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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林長順
3.完整新聞標題:
京華城案彭振聲遭羈押禁見 北院:涉圖利罪犯嫌重大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ur.com/Y4CTf1G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9月2日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彭振聲犯嫌重大,有勾串之虞,裁定
羈押禁見。圖為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中)晚間遭移送北檢複訊。中央社記者趙世勳
攝 113年8月30日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聲押禁見前北市副市長彭振
聲。北院今天表示,彭振聲犯嫌重大,有勾串之虞,且共犯都委會執秘邵琇珮未到案,裁
定羈押禁見。彭振聲律師表示,將提起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彭振聲否認犯行,但依卷內事證,足認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對
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彭振聲與應曉薇、沈慶京等人間的犯意聯絡
、行為分擔為何等重要事實,均尚有未明,有待檢察官釐清。
北院指出,彭振聲辯稱他依法行政,依照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的決議執行,但彭振聲時任
都委會會議主席及京華城案專案管理人,卻於都委會多次會議上,不僅預設立場,或違反
議事規則,或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或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及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
專案小組的召集人。
北院認為,彭振聲為本案的上層及關鍵角色,與其他共犯的利害多有一致之處,且本案共
犯、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疑似畏罪潛逃中,據此認為彭振聲與本案共犯已有互相配合為
不實陳述的動機與可能。
北院另指出,本案有諸多重要待證事實未釋明,而彭振聲與共犯間均已有不據實陳述的情
形,也有互相配合為不實陳述的動機及可能,有相當理由足認彭振聲有勾串共犯之虞。
北院審酌,京華城案所圖得的利益及賄賂的金額均極為龐大,考量本案蒐證極為不易、涉
案人數非少,或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與影響力,且本案仍有許多事實有賴親自在場見聞
的證人還原,因此裁定彭振聲自9月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編輯:何宏儒)
11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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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貪污來自縱容 長官不可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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