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

作者: andy310082 (陌生人!?)   2024-09-02 16:56:29
※ 引述《zxnm (出發去台北...)》之銘言:
: 為什麼有些人都不會自己上網看會議紀錄
: 然後自己腦補柯有在委員會,柯指點委員會,柯金流一定有問題?
: 委員就四年一任,這案子就委員會共識決
: 柯的態度是只要公務員敢上網公開透明,他就力挺
: 這樣長官願意背書,公務人員才敢放手創新
: 台北市政府的公務員素質是全台前幾的
: 希望媒體不要來亂,
: 要查先去查3+11的會議紀錄跟高端的會議紀錄
: 造成台灣上萬條人命都沒事
: 今天某綠營人士還能嗆人.....
: 台灣司法也是蠻值得八卦的
: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 京華城容積獎勵決議是共識決
: : 但其中有多位委員提出不同意意見
: : 包含具名的宋鎮邁
: : 針對此案不能適用北市土管條例、
: : 更新條例、危老條例...等
: : 問題來了
: : 有人不同意
: : 共識決是怎麼過的?
看之前新聞上網查了一下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三十四條之三、第四十二條修正條文
第三十四條之三
各土地使用分區除依本法第八十三條之一規定可移入容積外,
於法定容積增加建築容積後,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一、依都市更新法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五倍之法定容積或各該建築
基地零點三倍之法定容積再加其原建築容積。
二、前款以外之地區:建築基地一點二倍之法定容積。
抱歉不會上色
之前威京聲明就有提到不是使用"都更"而是"都市計畫"
條文就寫說除了可移入容積外(大概就是花錢購買的30%容積)
符合規定一的大概就是都更說得什麼危老獎勵
而規定二就說除了前面提到的"都更"地區外
最高適用的增加容積率就是20%
而監察院的糾正是說北市府引用了"都更"裡的容積獎勵是用錯了法條
但此次則是用了"都市計畫"的要件
只是這後來增加的20%容積要以什麼方式授予
大概就屬於北市府自身的裁量權吧
本身沒有相關專業只是找到法條大家來討論歡迎糾正請勿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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