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沒證據無法控告,是否可以滴血認親?

作者: jfsu (水精靈)   2024-09-02 22:04:55
※ 引述《andyher (咬我阿笨蛋)》之銘言:
: 如題
: 我朋友被人指著鼻子罵
: 如果沒有證據控告就必須當庭釋放
: 他也感到壓力了 如果不想辦法應該會被亂刀分屍
: 但是又苦無證據
: 那麼 請問可以用滴血認親的方式來作為呈堂證供?
滴血認親的可信度大概只有三、四樓那麼高,畢竟那只是古人對於血清甚至是DNA的一個
美麗的誤會。作為親子鑑定,DNA檢測是目前用的最多,也較準確的方式。
古代滴血認親是沒有任何科學依據,如同某人說的只是個天大的笑話。話雖如此,
宋代著名的法醫宋慈在他的法醫專書《洗冤錄》(又名《洗冤集錄》《宋提刑洗冤集錄》
)卻有記載,一種是「滴骨親」,一種是「合血法」。
滴骨親: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來認親生男或女何以驗之?試令某乙就身刺
一兩點血,滴骸骨上,是親生,則血沁入骨內,否則不入。俗云「滴骨親」。
簡單來說,若是直系血親,血會直接滲入骨頭去;如果是夫妻,血就會和骨頭黏在一起,
如果只是路人甲,那就啥事也沒有。
合血法:今各刺出血滴一器內,真則共凝為一,否則不凝。但生血見鹽醋則無不凝者。
故有以鹽醋先擦器皿,做奸蒙混。
這個就不多做解釋,就是包龍星逼著常威跟戚秦氏剛生下的嬰兒來場滴血認親。雖然
如此,還是有辦法讓沒有血緣關係的人的血合在一起。只要把盛裝血液的容器先用
鹽或酸擦過一次,此時,血液一滴到容器裡面,馬上就會凝結;或者是先在水裡加入
明礬,不管是什麼人的血,都能融合。
實際上,包龍星是不需要拿常威的兒子滴血認親。因為不管親人還是路人,只要將
血滴入水中,最終都會你溶我溶,因為紅血球的細胞膜很脆弱,由於滲透壓的原因,
紅血球會因吸滿了水而脹破,碗內就到處充滿血紅素。
也有此一說,所謂滴血認親,也許是觀察不同血型混合時,血液抗體遇上外來不同
抗原所出現的凝血效應。
以上這種認親的方式,多半都有歷史記錄,像是南朝梁武帝之子蕭綜不惜殺了自己的
兒子來「滴骨親」證明他是東昏侯的兒子,而非蕭衍所生;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
也有記載「合血法」,而在《博學彙書》裡也有提到明朝詩人丁鶴年滴血尋母的故事。
在東方,至少在宋代以前,這些認親的方法還是很流行,人們也對此深信不疑。
而西方一直到一百年前,美國醫生歐登博格(Reuben Ottenberg)首次建議將血型
用於親子鑑定。而在40年前,才開始有血緣關係與身分鑑定。
最後,
小智問媽媽:「為什麼地上濕濕的?」
媽媽說:「因為天在哭...。」
小明又問媽媽:「為什麼妳在哭呢?」
媽媽說:「因為隔壁的大木博士死了...。」
小智不懂,但是你懂。
不過...如果是勇者辛美爾的話肯定也會這麼做。
Ref.
1.wiki
2.東尼大木博士
3.《骷髏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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