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當事人沒受害的歧視言論算歧視嗎?

作者: mystage (亭)   2024-09-03 00:12:10
最近在思考,歧視的界線畫在哪裡?
依標題的定義來說,大概可以分幾層,
1.當事人不在場,但還有機會接觸,例如台灣閩南人家裡嘲笑原住民,不過出門就不會講。
2.當事人距離很遠,例如在台灣家裡嘲笑黑人,而他一輩子不出國。
3.嘲笑過去的人,例如二戰時期的小日本、清朝時期的剃頭,當事人的後代還在世界上。
4.嘲笑很久遠以前的人,例如尼安德塔人,
覺得尼安德塔人長的像猩猩。
已經沒有自覺跟當事人有關聯的後代。
5.嘲笑未知是否存在的當事人,例如外星人、或宗教信奉的神。
6.嘲笑不存在的當事人,例如一個創作裡的虛構人物。
或許最前面還可以有個嘲笑不同物種,或許是當面,但牠聽不懂。
請問哪些算歧視,哪些不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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