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問題…
該受害男子宣稱被性侵
但據被指控者稱,受害男子在親吻擁抱時已有生理反應
後續進行口交的這個動作只是有生理反應後的事態正常發展
請問一下,自己先硬惹,然後對方見狀順勢含下去,而且沒有當下明確拒絕的動作,事後
再宣稱自己酒醉無行為能力!
這在實務上該如何定義非合意性交?
希望能給大家一個警惕,保護自己!
※ 引述《micheal59 (Pohan)》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 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中秋烤肉醉倒!男突感覺下體「熱熱的」醒來驚覺被性侵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一名蔣姓男子中秋約4名好友到家中烤肉,眼見其中一人醉倒,竟將人扶進房間內
性
: 侵。事後,被害男子醒來,赫見褲子被褪下、蔣男躺在旁邊,擔心已遭偷拍,因此拿對
方
: 手機到派出所報案。法院審理後,認定蔣男性侵,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個月,之
後
: 雙方和解,二審改判2年,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 根據判決書,男子阿力(化名)2021年9月19日應邀前往蔣男家中,與4人烤肉、喝酒唱
歌
: ,結果隨著幾杯紅酒、威士忌、龍舌蘭、清酒下肚,他逐漸意識模糊,被一男一女扶進
房
: 間休息,隨後漸漸失去意識。不久後,他感覺到有人爬上床,緊接下體傳來一股溫度,
但
: 卻無力反抗。
: 阿力控訴,「我不知道怎麼進入蔣男房間的,我醒來人就在他的房間裡,我不確定性器
官
: 被對方的哪個部位碰觸,也不確定是手還是嘴巴,但我確定是人體的某個部位,因為有
溫
: 度,但因為我喝醉了沒有力氣,所以我醒來一下下就又馬上陷入昏睡...」
: 阿力說,當他凌晨4點多醒來時,發現褲子被脫掉,蔣男躺在旁邊,他懷疑自己被性侵
、
: 拍裸照,隨即拿蔣男的手機奪門而出,直奔派出所報案。隨後,他向妹妹哭訴遭性侵一
事
: ,並前往醫院驗傷提告。
: 蔣男出庭時辯稱,兩人是很多年的炮友關係,過去發生性行為的地點都是案發的那張床
,
: 所以認為兩人之間有默契,「我進入房間後,我覺得告訴人有一點意識,因為我跟他接
吻
: 且有撫摸他,他有硬起來,接著我就幫他口交,他沒有反抗動作,我認為我們是合意的
..
: .」
: 辯護律師也說,阿力與蔣男是多年的性伴侶關係,案發前還先在蔣男家洗澡,所以蔣才
認
: 為符合他們過往即將要發生性行為的一些情景。此外,案發前一天,兩人還在對話中互
相
: 稱讚對方外貌,可見雙方關係良好,所以蔣男才詢問阿力「明天要不要來喝酒」、「有
宜
: 蘭朋友來找我,還帶卡拉OK過來」。
: 阿力則反駁,他在聚會過程中,從頭到尾都沒有散發訊息,或同意蔣男跟他發生關係。
對
: 此,阿力妹妹也證稱,「他打電話給我就一直哭...他說他雖然喝醉了但還是有意識,
他
: 感覺到有人脫他的褲子,玩弄他的生殖器、口交還有拍照,但是他沒有力氣反抗...」
: 阿力妹妹說,哥哥事後產生負面想法,有時會想不開,很怕家人知道他被性侵還有被拍
裸
: 照,更害怕照片外流,不知道怎麼面對家人跟朋友,「他有一段時間都不敢出門,也吃
不
: 下飯、睡不著覺,性侵害防治中心的人有跟他聯絡,請他去看醫生跟吃藥,後來就醫後
就
: 發現他有壓力創傷症候群。」
: 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有無意願發生性行為,應就各次性行為時是否取得對方同意而定
,
: 每次性行為之外在環境、當事人心理狀態均有不同,自不能以前曾合意性行為、發生多
次
: 性行為,遽行跳躍式推論雙方往後所有性行為均屬合意,仍需依憑客觀事證,以論斷每
次
: 性行為是否合意。
: 法官指出,經查,阿力在本案發生前,從未以任何方式表達其同意性交之意願,且當時
阿
: 力已因酒醉,須由他人攙扶至房內休息,被告明知此情,竟仍趁阿力無法表達性自主意
願
: 時逕為性交行為,具有乘機性交之故意甚明,縱使阿力下體變硬,也僅僅只是身體自然
反
: 應,不可作為同意發生性行為之證據。
: 最後,高雄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6月。蔣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考
量
: 雙方達成和解,也已全數賠償和解金,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另宣告緩刑5年。全
案
: 仍可上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03/2809523.htm?from=ettoday_app
: 6.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