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講的點不多
因為這是以前唸過的東西
只是法律體系上已經做了改變
它的精神我已經沒有釐清
過去有法令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是都市計畫法下所衍生出來的規定
「容積率」這個相關規定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下就被規定得一清二楚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其實
還分為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和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只是現在變成了「(各都市或各縣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的事項就變成了現在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
只是多了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這些新規定
法律其實在以前就有把容積率大綱式地規定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