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假如京華廣場沒人收賄,到底是弊案還是政

作者: sted0101 (sted)   2024-09-03 12:10:23
※ 引述《EPIRB406 ()》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2ZHreO6.jpeg
: 有爭議的是20%獎勵容積,可是這20%又不是
: 白白送你,你要符合一些條件才送,像要認養
: 公園給4%,提供公眾充電車位給8%,無償
: 提供公益空間還有整理人行道給8%,怎麼看
: 都對公共利益有幫助。
我好奇的是20%真的違法嗎??
現在就監察院說違法
但北市府回說是合法的
圖利要明知違法才算圖利
這種吵來吵去的會是算明知違法嗎??
如果最後法官認為這北市裁量權
那收錢的和送錢的要改用什麼判??
因為就類似代辦黃牛
你去辦也是辦的下來,只是找黃牛可能辦比較快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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