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rucetu (sec)
2024-09-03 12:31:28到麥當勞打工
做打烊班
超過12點的兩個小時有1.5倍薪水
每天去做三個小時
到老街小吃攤打工
一天站13個小時
老闆問我很缺錢嗎,要不要去山上幫忙種高麗菜
到了大四存了一點錢
買一把機械式鍵盤兩千塊可以爽很久
還想說會不會太奢侈
跟現在動不動出門就要吃一餐六七百比起來
以前到底為什麼這麼窮酸啊
不過現在吃一餐兩千也不會爽很久
到底是以前苦還是現在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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