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ward1420 (咎人)》之銘言:
: 先把事件的人名抽離出來
: A拿鏡頭去反對者現場直播
: B受不了上前動手意圖搶器材+丟水瓶
: A不甘上網肉搜公審
: 廣大不當言論攻擊B
: 攤開整件事看,我覺得
: B錯在直接動手,很明顯不對
: A錯在利用本身聲量網路霸凌
: 要我說就有點像當初威爾史密斯巴掌事件,一個是犯賤,一個很可能犯法
: 我覺得兩邊都有問題,都有錯
: A沒有直接攻擊,但B心理承受不了自殺
: 如果以往常板上的調性應該會酸B玻璃心、怕被酸就不要出來混、自己有錯在先活該
: 可見大家不屑人死為大這種廢言
: 但今天感覺板上很溫馨,都特別站在B的立場幫忙聲討
: 有沒有八卦版突然充滿人性關懷人死為大的卦
勘誤一下
丟水瓶的不是B 另有其人
再來A沒有肉搜 也不必肉搜 因為警察就有留B的資料了
不管是AB衝突 還是B昏倒抽搐 都是媒體拍到畫面
剛好被大家發現兩段畫面是同一人 (B) 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