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振聲在羈押庭中否認犯罪,稱是根據都委會決議依法行政,但台北地方法院羈押裁定書
: 認為彭當時兼任都委會會議主席、京華城案專案管理人,屬關鍵角色,卻在都委會多次會
: 議中,有預設立場、違反議事規則、無視委員的反對意見、指定支持補償京華城的委員及
: 較無經驗的委員擔任專案小組召集人,犯罪嫌疑重大。
今天的法院聲明說的 怎麼跟昨天的新聞 不一樣???
為什麼幾乎一樣的新聞 你要刪除 第二段?
京華城分工明朗化!彭振聲、應曉薇、沈慶京 法院認證:上層關鍵角色
節錄 第2段
彭振聲當時身為台北市副市長,也是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會議主席、京華城案的專案管
理人,法院認定他對京華城案犯罪事實應十分熟悉,也是本案中上層、關鍵角色,且所圖
利益、「賄賂金額極為龐大」。
昨天你們說他收錢,還說金額龐大,怎麼今天就不提了???
通通都是一些 傳聞證據
什麼 我覺得他有預設立場
我認為他無視反對意見
我想他支持補補償
還說什麼現代通訊方便 無法監控 所以要羈押
奇怪了,那怎麼不套用到太子爺身上?
難道太子爺 就不會用那些東西?
不要雙重標準好嗎!
拿出點實質的證據好嗎?
不要老是都拿這種 虛無飄渺的傳聞證據
根本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