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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新聞稿
發稿單位:都市發展局
發稿日期:113年01月24日
聯絡人:蘇芯慧科長
聯絡電話:2720-8889#8263
回應監察院糾正京華城案,
都發局將配合檢討通案審議原則
今(24)日監察院提出市府核定京華城購物中心
原址細部計畫修訂案,
不當參採「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創設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等三項獎勵項目,
據以核給20%容積獎勵糾正案,
本細部計畫案
係由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
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
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
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針對監察院提出糾正意見,市府都發局將進行檢討。
至通案審議原則部分,
亦將配合與本市都委會研訂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申請案件
相關審議原則,以利作為未來審查依據。
上架/更新日期: 113/01/24
資料檢視日期: 113/01/24
承辦人: [都市規劃科] 顏邦睿
聯絡電話: 轉8265
簡單說
監察院跟蔣市府說
柯市府給京華城20%獎勵不妥當
於是蔣萬安就讓都委會再審一次
現在等於是
柯市府的專家都委們跟蔣市府的專家都委們
都說這20%獎勵沒問題
照塔綠斑的邏輯
蔣萬安也圖利了
還是現在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