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的論文日前不就被法官認定有抄襲了嗎??
你怎麼還會問這種笨問題?
在民主國家就是法院說了算
這樣才公平
一堆學店亂發文憑 考上就保證能畢業 造成學歷貶值
一堆公司帳目不清
就算會計事務所查核沒問題 也不代表就真的沒問題
給局外人法官去認定才是最有公信力的
※ 引述《TouchAgain (謝謝)》之銘言:
: 都更獎勵 法規只規定不能超過20%
: 至於20%怎麼審核
: 都是各縣市政府自訂項目來做權重分配以及審查
: 譬如是否開放空間、綠建築等等
: 那麼問題來了 決定該不該給獎勵的
: 是法官、檢察官 還是 都更專家?
: 如果都是法官檢察官能判斷
: 那這行業也太卷了吧
: 不僅要懂學術論文判斷抄襲 還要懂都更
: 法官跟檢察官是不是要加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