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撤銷理由曝!高院認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

作者: workman168 (萬川映月)   2024-09-04 18:41:02
新聞中寫到
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真的像他所主張的,「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
而對京華城案情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的必要。
所以是高院認為檢調需要先羈押再究明柯文哲的參與程度?
因為按照一般的觀念,檢調應該要有一定的證據才會有羈押或逮捕的動作,而不是先有動作才來慢慢究明吧?
本以為高院撤銷無保請回,是有掌握一定的證據或金流?
沒想到是要檢調再查查參與程度?有點傻眼。
※ 引述《ihl123456 (雨風評)》之銘言:
: 撤銷理由曝!高院認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不知情」仍要查
: ETtoday新聞雲
: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 京華城案延燒,台北地方法院2日裁定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3日將抗告書送抵北院,高等法院4日下午裁定,撤銷原裁定,全案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理由曝光。
: 高院指出,合議庭審理過後,依照被告彭振聲(前台北市副市長)、被告朱亞虎(前台北市兵役局長)、證人邵琇珮(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的證述,佐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
: 高院認為,柯文哲是否真的像他所主張的,「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而對京華城案情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的必要。
: 高院指出,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並不妥適,檢方抗告有理由,原裁定撤銷,全案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本件不得再抗告。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0904/28108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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