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高院的意思
並不是[這邊有一個事證可以證明你怎麼沒看到?]
而是[你沒有看完整]
這是甚麼邏輯?
沒有邏輯~ 反正就是這局不算就對了
呵 ~
※ 引述《Rainbow5566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張文川
: 3.完整新聞標題:
: 高院認定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發回北院預計明重開羈押庭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mgur.com/gkCQRyO
: 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容積弊案,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柯文哲、彭振聲,台北地
: 院2日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為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
: ,今天(4日)傍晚裁定撤銷無保釋回,發回北院更裁。
: 北院表示,卷證尚未由高院發回北院,且還待聯繫被告及辯護人,所以今晚不會開庭,預
: 計明天開庭。
: 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依同案被告彭振聲及朱亞虎的供述、本案證人邵琇珮的證述,佐
: 以朱亞虎與應曉薇的相關對話紀錄、扣案的柯文哲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雇
: 於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的犯罪嫌疑重大、以及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
: 觀情狀。
: 高院因此認為,柯文哲是否如其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而對京
: 華城案的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
: 高院指出,北院未就檢察官所提出的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就直接認為檢察官未釋明
: 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因此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故撤銷發回。
: 據指出,檢方於抗告狀中,增加朱亞虎、邵琇珮到案的證詞,從中認定柯文哲並非不知情
: 或未干預都委會的決議,成為撤銷發回的主因。
: 至於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提出的抗告,高院指出,由於其抗告狀未經彭振聲本人簽名、
: 蓋章或按指印,合議庭已通知他補正,將待補正此程序合法要件後,再另行裁定,最快明
: 天才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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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備註:
: 小草 : 司法又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