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elisja (未來捕手)》之銘言: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33367
: 2.新聞來源︰
: 風傳媒 張大任
: 3.完整新聞標題
: 曝蔣萬安早幫柯背書沒圖利!黃國昌秀蔣市府聲明「京華城20%容積獎勵合法」
其實現在沒有一個判決説20%是違法
有人覺得合法(台北前後任)
有人覺得不行(監院糾正)
有人說的算(黨)
所以就先押人取供再說?
如果最後法院判給20%合法?啊都白押活該了?
還是公務員在做事上簽時要全部先會辦法院,不然有疑義時,合不合法誰說的算?
寫論文時也要會辦法官,免得被判抄襲? 還可能吃誣告關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