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

作者: f12sd2e2aa (XS)   2024-09-05 17:57:16
第三點理由最離譜
1. 法官認為柯文哲雖然查不到金流,但是也許未來就會拿到賄賂金額,所以他貪污無誤,
所以羈押!
2. 法官認為比起柯文哲個人的死活,公共利益(40%的觀感)更重要,柯文哲現在討人厭,
所以羈押!
不知道這樣解讀有沒有合格
: 三、考量被告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之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上比例原則,尤其刑事訴
: 訟法對勾串共犯或證人並無有效預防規定,亦無法如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以僅能於被
: 告逃匿時沒入保證金之具保擔保之;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造成
: 共犯沈OO在京華城一案即獲有二百餘億元之不法利益,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應偏向公共利
: 益維護,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爰依刑事訴訟法第
: 101條第1項第2款、第3款及第105條第3項規定,羈押被告於臺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
: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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