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被羈押原因 北院:執意違法圖利

作者: fifa186 (落葉)   2024-09-05 19:49:16
話說,現在某些人一直帶風向,說柯已經認罪,被關剛好
看了看法院聲明
文章明明只寫『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 」』
不爭執部分事實 = 坦承認罪?神邏輯
「不爭執」的意思是「我不對這個部分提出意見,沒有意見」,根本不是坦承犯罪
又沒說「部分事實」是啥
如果檢察官說「你有當市長?有參與京華城案?」
這種事實當然沒必要爭執(發表意見)
如果柯真的承認貪污圖利
聲明書有必要通篇都寫「嫌疑、尚待查明」之類的嗎?
直接寫被告承認犯行就好了,哪需要兜圈子
媒體還故意斷章取義說柯已認罪
真是一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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