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

作者: chauncey01 (一刀)   2024-09-05 22:49:30
本人菜鳥小律師,執業經驗只有五年,因為不是主要接重大刑案,所以羈押庭經驗不多,
目前只有處理過三件,對本裁定發表一些個人見解:
1.首先,本裁定以「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
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
億元。」為由認定犯圖利罪嫌疑重大。
這一點的論述有點奇怪,因為通常裁定都會寫出被告之「某些行為」(例如:被告幾月幾
日對某某某下達某指示之行為)去認定犯罪嫌疑重大(至少我自己處理的三個裁定都有寫
),但本裁定理由並沒有寫被告到底做了「什麼行為」,僅寫出法官心證,是否是因為偵
查不公開而沒寫出來,這不得而知。
2.法官既然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接著就是處理有無羈押必要,但這位法官並沒有用「實質
影響力」來處理(可能因為會被影響的都收押進去了),而是用偵查浮動,是否提升案情
為受賄罪還須調查,故被告為了逃避重罪,而有串供滅證之虞。
這點大概就是有「金流」證據出現才能用,是否因偵查不公開而未點出金流證據不得而知
,但這點可能有違無罪推定原則,比較有爭議。
3.羈押必要部分的第二個理由,是被告與沈、彭、應的供詞有所不一,避免串供而有羈押
必要,但這點通常是其他共同被告還在逃才會用,現在這三位都押進去了,所以這點似乎
也有些爭議。
接著柯文哲的律師一定會提抗告,屆時高院的裁定或許可以透露更多訊息吧,一點淺見,
希望大家都能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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