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人提出合理的算法,
你可以說他算錯,但不能說他「明知」違法。
因為,違法或是合法是有爭議的。
有爭議的東西,至多只是個案法律見解不同。
更何況合法與否,從來都不是刑事法院的職權範圍。
來看看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裁定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217號
90年11月增訂之「明知違背法令」,於立法說明分別載明「三、加列公務員所為之圖利行
為必須係違背法令之行為,始足當之。按公務員執行職務給予人民利益本是正常之事,而
圖利行為之處罰,係在規範公務員圖利私人不法利益之行為,惟有具體指明執行職務違反
法令,方能進一步判斷是否有給予不法利益之意圖。
可是我們刑事法院直接就說違背法令,居然完全沒有論理。
整件事情最重要的違背法令這個前提,就一筆帶過!!!
※ 引述《bhhsieh (B. H. Hsieh)》之銘言:
: 這篇個人覺得寫滿清楚的
: 這邊再改得懶人包一點
: 京華城容積率由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