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柯文哲1舉動遭認定「畏罪滅證」 成羈押

作者: Beziehung (Beziehung)   2024-09-06 10: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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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東森
2.記者署名:
林彥臣
3.完整新聞標題:
柯文哲1舉動遭認定「畏罪滅證」 成羈押關鍵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入京華城弊案,第二次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從法
院裁定書可以得知,裁定羈押的關鍵就在於,柯文哲住家被搜索時,拒絕應門長達1小時
,在扣押的手機中,也被發現刪除對話紀錄的痕跡,認定有滅證之虞。
裁定書指出,偵查是一浮動狀態,隨證據及資料獲得逐漸形成具體的犯罪輪廓,甚至轉成
賄賂罪重刑,則柯文哲為避免受到重刑,縱使暫時坦承部分事實,仍有可能於將來避重就
輕、翻異前詞,甚且勾串共犯或證人;況且柯文哲所述,仍與已被羈押的共犯沈慶京、應
曉薇、彭振聲等所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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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表示,為保障柯文哲將來反對詰問權及證人證言之貞潔,且柯文哲目前所涉犯最重的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柯文哲有因
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根據《鏡週刊》報導,在柯文哲與檢方當庭拿到的裁定書上指出,柯文哲於檢察官帶隊搜
索時,明知公務員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準備搜索,卻拒不應門,試圖阻止、妨礙公務將近1
小時之久,就此本已有事實足認柯文哲有在該時段內湮滅證據之虞,在搜索時所扣押被告
手機,也已有對話紀錄遭刪除的痕跡,並有串聯其餘潛在共犯的事證,此畏罪之舉,適足
以反向證明被告圖利的重大犯嫌。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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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鏡週刊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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