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法務局在110年3月18日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指出
依照「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二條規定
其職掌似不包含創設容積獎勵制度,但是有建議的權力。
感覺就是不行,其實這次京華城案很多地方可能還有隱情
從一開始就很多人擋,監察院也寫明了就560%
不懂為啥柯文哲跟整個北市府要下去淌這趟渾水
我是覺得八卦版不要再拿高雄跟其他地方來救援啦,這波就是認賠殺出
即使是北院劉德華也沒有說840%的部分合法
其他綠色法官之類的就更不用多說了
民眾黨應該也要低調一點,不要一直想著要跟人對幹
一堆人拱火是想幫你還是想害你,自己要分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