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媒體爆柯文哲工作簿記收沈慶京1500萬

作者: L1ON (Fake)   2024-09-07 00:20:25
※ 引述《jacklyl (關心股市 沒心情關心政治)》之銘言:
: 反正北檢跟黨媒現在就是搞這套啊
: 一個拼命寫故事 能有多醜化就有多醜化
: 就算寫柯文哲跟沈慶京上酒店 你也拿他沒辦法
: 北檢再來一句:不予證實
: 政論繼續開心天天收視率飆高
: 到時候就算無罪 幾個月抹黑 標籤印象
: 但實際上
: 北檢依法是可以出來講清楚的欸
蛤?
1. 嘴巴長在別人身上欸
2. 北檢是柯文哲沈慶京的爸媽膩?沒有必要幫他們解釋
3. 今天柯文哲很重要嗎?
是地方首長還是國家部會首長嗎?
得菜花也是他家的事哪裡重大?
法規解釋不是你說怎樣就怎樣。
4.有多少證據查到哪裡辦到哪裡。
你各位注意一下
檢察官 檢察署沒有所謂的司法中立問題
因為他們是跟刑事被告對立
檢察官就是跟被告對幹的人
逮捕偵辦起訴都是檢察官的責任
你沒看錯 逮捕也是檢察官的職權之一警察是檢察官的下屬,你看成是執行檢察官命令的人
偵辦進度絕大多數都是有多少證據辦到哪裡
我也不覺得柯文哲有收錢
鴨柯文哲不是只因為他有犯罪嫌疑
還可能有勾串滅證的機率
柯文哲是法院鴨的,不是檢察官。
審判是法院的職責,從來都不是檢察官。
你確定要北檢出來說明嗎?
他們只會越講越難聽啦
: 一、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

: 之必要。
: 七、對於媒體查證、報導或網路社群傳述之內容與事實不符,影響被告、犯罪嫌疑人、

: 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等重大權益或影響案件之偵查,認有澄清之必要。
: 柯文哲如果今天真的收賄
: 1500萬 大家一起罵他人渣嘛
: 但如果今天你的證據
: 是什麼 11/1 1500沈慶京
: 那出來講清楚 讓大家公評這個證據合不合理
: 到底是收賄 還是在陷人於罪
: 不然哪有這樣
: 不用管證據的可信度到底多少
: 直接先用媒體弄臭一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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