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ver79835 (鋭)》之銘言:
: 京華城案基本上是以都市計畫法24條細則申請獎勵容積
: 現在有兩派
: 1.無法令依據
: 自創容積且超越商三容積560%上限
: (監察院版本)
: 代表超越1%也不行 但這也代表回購30%也不行的意思(就是無法超越商三容積率560%)
: 2.可以依都市計畫法24條給予容積獎勵
: 都市計畫法本就可以給予額外容積獎勵
: 很多建案不是都更也有獎勵容積
: 只是都更案上最高上限50%
: 不是都更案最高上限20%
: 只要評估整公益性高於附近的外部成本就可以給獎勵容積 而不是完全1%也不能給
: 但這京華城給20%的確前所未聞正常都是給10-15%
: 這兩個哪個對呢?
https://i.imgur.com/d3ajeBE.png
柯文哲被羈押的明知違法
是指京華城不適用都市計畫的獎勵容積20%
導致560%乘以1.2倍變成672%
依據的是監察院的糾正文
但是在2021年11月1日通過獎勵容積之前
這篇新聞早就證明
京華城在2021年3月23日左右就是都市計畫的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