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現在覺得違法
就可以覺得涉嫌重大押人喔??
所以有隻小鳥今天用了一個沒防偽膜的1000元買東西
很多人覺得是違鈔
法官也覺得小鳥明知是偽鈔還要用,涉嫌重大要押人
最後央行判說這是民國88年發行的安一版,是真鈔
但沒差
法官心證比學倫會都委會大,沒差一間央行
法官覺得是偽鈔 再覺得你明知
就可以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心證是不是很棒
※ 引述《myIDis7 (個字)》之銘言:
: 圖利不就分合法圖利跟非法圖利嗎
: 司法實務的見解,「圖利與便民」最重要的區別,則是以「有無違背. 法令」為重要判斷
: 合法圖利叫做便民
: 非法圖利建商圖利罪下去辦
: 林洲民出面指控柯文哲「早知違法」
: 林欽榮表示,在都委會審查過程,所有與會都審委員也都同意都發局意見,一致通過,反
: 對威京集團主張保障12萬284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約679%)
: 京華城準用都更彭振聲認不妥所以不簽、是市長決行
: 前任副市長覺得違法
: 前任都發局長覺得違法
: 時任副市長認為不妥
: 不過就是有人覺得是合法圖利台北市民
: 跟台北市民唱唱卡拉OK也OK
: 當然合法 親簽 准了!!
: 這個人絕對不拿錢 連幾百萬匯到戶頭都不知道
: 這種人怎麼可能會貪?
: 不可能 絕對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