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說
對於社會上某些勞苦功高的群體
比如醫師
即便進了看守所
也應該要獲得特殊的優待吧?
想想看
一個醫生一輩子救多少人?
對社會貢獻多大?
就算不小心涉案被羈押
被關進看守所
獲得特殊優待,不過分吧?
舉例來說
至少應該要有獨立房間
有冷氣吹
要有席夢思床墊
三餐可以叫外送
讓被羈押的醫師可以吃飽睡好
我沒有針對特定人
是很公正的說
所有的醫師都該享有特殊優待
不然做了一輩子的醫師
竟然在看守所裡面
睡也睡不好
吃也吃不好
跟其他一般老百姓吃一樣的東西
這樣子真的合適嗎?
被告也是要有人權保障的
對不對?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