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說的是2024/1/24北市府新聞稿,說北市認為合法。
結果你拿2024/9/5新聞稿來說嘴?
至於北市府可不可以今年一月認為合法,
九月認為不合法?
當然可以!
柯市府時期認為合法,現在被判定不合法,可不可以?
當然可以!
※ 引述《z3645230 (請輸入新暱稱有中華民國s)》之銘言:
: http://i.imgur.com/WXw3kH7.jpg
: 看到網友一直說北市府說容積合法
: 但是查了一下北市府新聞稿
: http://i.imgur.com/kXf5NLX.jpg
: 「市府重申京華城案進入司法階段 尊重法院判定結果」
: 「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規定提出申請修訂,其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
對
: 北市府應該明確的說了
: 所討論的內容只有符合「程序」
: 「惟」是否適法
: 就是尊重司法機關判斷
: 意思就是說容積率都有經過都審會討論
: 因此「程序」沒有問題
: 但是涉及「實質」的合宜、公益、對價、適法
: 都是尊重目前法院所判「違法」的結論
: 所以北市府並沒有說容積合法啊
: 而且應該是和法院相同立場認為有違法
: 是不是有些網友被不明風向給亂帶
: 有卦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