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現在京華城有無違法都不知 圖利要件滿足?

作者: pujos (lks)   2024-09-07 20:31:07
https://i.imgur.com/vFwi4Ap.jpeg
再補一下其他單位意見
1.法務局
「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二條規定,其職掌似不包含創設
容積獎勵制度,但是有建議的權力
2.都發局
另20%容積獎勵應經都市計畫審議確定
再提台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
審議委員會審議
依上述意見
顯然
法務局、都發局都不同意都委會
本身具創設、核發容積獎勵權限
結果
都委會自己就簽適法性沒問題
獎勵20%送市府核簽了
一個不具法定職權單位
創設獎勵容積送簽
上面“依法”簽的可快了
奇怪
其他不同意見通通被擱置
這???
※ 引述《pujos (lks)》之銘言:
: ※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 現在京華城有無違法 台北市府政都說不知道
: : 也還讓京華城繼續蓋
: : 那圖利罪的要件要如何滿足「明知違法」這項呢?
: : 只能靠法官心證了嗎?
: 誰跟你台北市政府不知道
: 台北市法務局針對京華城容積獎勵案
: 適法性曾出具下列意見
: 依照
: 「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二條規定,其職掌似不包含創設
: 容積獎勵制度,但是有建議的權力
: 整個台北市政府
: 法務、法制相關專業最重要機關
: 講的沒人聽
: 都委會自己跑出來講適法性沒問題
: 既然不具法定職權
: 那他們憑什麼核發容積獎勵?
: 發出來的容積獎勵
: 憑什麼合法
: 那叫環保局去抓酒駕
: 反正爽就好嘛
: 還是法務局這些意見
: 柯文哲都沒看到???
: 這樣的流程作業合法?
: 請問你們都當台北市法務局死人膩?
: 早八百年就講這樣會有問題了
: 結果下面一直裝瞎
: 還依專業分工授權給都委會
: 我怎麼看不出來有依“專業”
: 談“法”,結果把法務局當垃圾
: 明明就是想看的就依專業
: 不想看的
: 就跳過去裝沒看到
: 現在開始跳針法官心證
: 誰誰誰被抓進去是政治追殺
: 臉都不要了
: 你就跟我講
: 一個合法、依法行政的政府機關
: 台北市法務局這一段意見
: 是怎麼被跳過去、無視的就好
: 良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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