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北市府沒有認為京華城合法吧?

作者: mrj7328 (顆顆)   2024-09-08 05:41:43
我認為都市計畫法第24條是什麼你根本不知道。
都市計畫法就是法令還包含大法官釋憲。
蔣萬安回覆監察院跟新聞稿裡面當然就是包含都市計畫法裡面條款,以及韌性城市三項獎勵
柯文哲裡面的20%就是按照都市計畫法,跟韌性城市獎勵。
如果有問題蔣萬安為什麼還要回覆監察院沒問題。
所有百姓會比蔣萬安團隊更懂嗎?
而法院羈押柯就是說他超過560%違反法令。
但是法官說不出他違反什麼法令。
法官並沒有說明違反都市計畫法哪一條法令來判他圖利。
檢察官跟法官怎麼沒有傳蔣萬安去說明?
照法官判定標準蔣萬安要不要也用圖利罪辦?
新聞稿可是1月就回覆登載台北市政府網站的。蔣萬安是同意京華城沒問題的。
不懂別裝懂。你是新聞稿理解能力很差嗎?
※ 引述《luckystrike5 (霸王鮮果汁)》之銘言:
: 就你這種雜草
: 黃國昌拉什麼屎你都張嘴狂吃
: 蔣市府回的只是"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
: 至於程序過程跟內容不要問我窩不知道大人你要鍘鍘他
: 這樣就叫做蔣市府說合法喔 笑死人
: 國文課一直取消到現在雜草語文能力爛到笑
: 只會看卡提諾短視頻刺激多巴胺
: 簡單講柯師傅做戲做整套
: 程序當然都完備
: 現在吃官司的是市長直接或間接插手程序過程
: 讓都審結果是被這幾個收押的辣雞操弄而得出的
: 案子又不是蔣萬安經手的
: 動土也不是他去的
: 剪綵我看也剪不到了
: 蔣市府幹嘛替你背書合不合法
: 你們開的工 法院強制處分下來之前
: 我幹嘛主動去停工
: 搞得一副我也知情有份的樣子
: 他當然回函符合程序
: 回監察院的公文都是法務局寫的
: 蔣萬安絕對是看過無數遍才發出去的
: 你覺得法務局都豬頭三 跟雙黃一樣的憋腳律師喔
: 你們戰國策不要再發幹文了
: PTT使用者年齡都快破40了
: 這種鄉愿白癡騙國高中生的幹文去D卡發吧
: 等一下現場人數太少很難看
: 加班加點去濟南路幫忙充場好ㄇ
: 組織部部長罵的就是你們啦
: : 其實根本就沒這麼複雜
: : 台北市政府目前的態度就是認為沒有違法
: : 不然怎麼可能繼續蓋
: : 但當然法院如果硬是要說違法 那也只能尊重法院見解
: : 只是現在所有人 不管程序 法律理解 專家意見 就是認為這樣做 合法
: : 不然專家會議的不就直接抓光了 你當下知道不合法還這樣搞 豈不是全部圖利
: : 今天京華城案的重點在於有人收錢 所以犯法
: : 但是京華城本身有沒有違法 還未知
: : 所以柯文哲沒金流的狀況下要符合圖利的已知違法 就一定不成立
: : 一個都沒正式判決的東西 哪來已知違法的可能性
: : 除非他能超越所有專業都委的理解 明知20+30在未來一定被宣判違法
: : 還要下屬推進 但這東西 要證據 你要先證明他知道這個決議 一定違法
: : 不是「可能違法」因為可能違法這東西 一定違法比例原則
: : 台灣法律一堆爭議點 誰怎麼可能知道專家會議討論過的東西
: : 哪個爭點在未來的某一天突然被法院宣判是違法的 根本胡扯
: : 如果知道可能違法都是圖利 全台灣公職人員全部抓光 大概沒例外
: : 所以要怎麼判柯文哲已知違法這一點 就一定是司法迫害
: : 就這麼簡單而已
: : 就算法院現在要宣判 560%就是違法 也跟柯文哲無關
: : 京華城案當下 560%就是合理的 有合理依據的 誰知道未來2024年的時候
: : 監察院糾正的560%法院說違法 那也跟當下的京華城無關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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