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anda815625 ()》之銘言:
: 比如企業專案
: 或公司辦理採購
: 反正一切都尊重專業
: 專家說什麼就是什麼
: 專家學者做成決議就接受
: 管他決議內容是什麼
: 都完全不知道
: 只知道專家有共識了就好
: 文件來了我就蓋章
: 閉眼把印章蓋下去
: 其實根本什麼都不知道
: 這一切都很合理吧?
下屬做的任何決策、事情等,上司都必須負起責任
否則就是對企業的最大不利益。
只要沒有端詳檢查,這是上司的問題
不是說「我(上司)只負責蓋章、不負責查明內容,一切有問題的話,請找我的下屬談」
云云,就能騙得過法官、撇清關係
要緊記在「侵權行為」的事務中,有所謂的牽連制
如果下屬從事業務上的不法勾當,上司自然也要連帶遭殃,且影響年終考核。
這種非常基本的法學道理
無論從過失或從故意的角度來說,都是一樣的、不用想著怎樣作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