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當年媽媽嘴老闆有多慘?

作者: YAYA6655 (YAYA)   2024-09-08 21:03:24
對於放出去有立刻再犯的嫌犯,我覺得羈押很合理
像是暴力事件,殺人事件,詐騙事件,這是作為已經發生的防範。
但是把羈押拿來當辦案手段,這個應該對任何人而言都是不宜的。
辦案檢察官已經有國家機器,跟人民是不對等了,有這麼多工具,
檢察官還要先羈押再慢慢辦案,這真的很不合理吧。
除非已經掌握很大的正確,缺臨門一腳,那麼羈押或許是非常手段,但就那臨門一腳,
了不起也羈押一個禮拜就夠了,你讓他羈押兩個月,他倒好,先押起來讓你關一陣子,
最後階段再來申請延押。
這跟我們玩三國志一樣,那些不投降的,就關著,關久了就投降了,不是一樣的嗎?
檢調從以前可以自己開搜索票,自己聲押嫌疑犯,已經經過一輪改革,但似乎還是沒法
做到真正保障人權。 媽媽嘴那個案例就真的很經典,沒幹,沒證據,先押再說。
※ 引述《super5566go (中共同路人+1)》之銘言:
: 剛剛看到媽媽嘴老闆上台
: 說他只因為被說是殺人犯完全沒證據就被羈押
: 請問羈押這個玩法到底能有多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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