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台北地檢署涉嫌圖利罪,該羈押了吧?

作者: taipei5566 (臺北56)   2024-09-08 22:35:51
※ 引述《BlueBird5566 (賴粉-青鳥56)》之銘言:
: 是這樣啦,一堆人說偵查不公開
: 違反洩密罪
: 但其實讓特定的週刊可以取得獨家
: 也符合圖利罪吧
: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 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所以應該約談這些所有關係人
: 尤其是這個案子的總指揮 天下第一組 江貞諭
: 總指揮怎麼可能什麼都不知道
: 而且檢察官怎麼可能不知道這是違法的
: 所以也確實是明知違反法令
: 應該立即全部羈押吧
: 至於記者有沒有給錢、有沒有用身體償還
: 涉嫌賄賂罪,這個也是浮動的可以繼續偵查
我比較想知道
假設什麼檢 廉檢 北檢 全部檢
都說查無此事 子虛烏有的之類的
那馬大記者會說什麼呢
三立獨家新聞掌握的一手大新聞
那NCC會出來管嗎?
檢警會對馬大記者起訴嗎?
或是有檢察官承認和馬大記者有七年的交情
那政風處?之類的敢抓嗎
擺在眼前三個路
1.承認
2.不承認
3.裝死
還有就是馬大記者
長榮大學 大傳系 102級
所以今年大概33左右
經營7年
所以從26歲左右就可以跟檢警那麼好喔
才出社會4年左右欸
英雄出少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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