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9-09 06:30:46
※ 引述《firstshiva (敢愛敢恨真性情)》之銘言:
: 因為我不是法律專業 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釐清
: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 有法條明確禁止或是有違反哪一條法律規定嗎?
: 如果沒有 為什麼稱為違法?
: 據我所知 法律規定都更 危老 可以給予容積獎勵 可是有規定除此之外就不能給獎勵嗎?
: 懇請有專業知識的鄉民釋疑 感謝
這要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了...
其中提到的獎勵類型,計有:
┌─────┬───────┐
│ 對應條文 │ 類型 │
├─────┼───────┤
│ 第五條 │ 實施容積管制 │ ─┐
│ │ 前合法建築 │ │
├─────┼───────┤ │
│ 第六條 │ 都更地區內建 │ │
│ │ 築違法處理 │ │
├─────┼───────┤ │
│ 第七條 │ 指定社會福利 │ │
│ │ 設施經公告得 │ ├─ 主管機關認定
│ │ 無償登記公有 │ │
├─────┼───────┤ │
│ 第八條 │ 公共設施用地 │ │
│ │ 登記公有 │ │
├─────┼───────┤ │
│ 第九條 │ 古蹟保存管理 │ ─┘
├─────┼───────┤
│ 第十條 │ 綠建築證書 │ ─┐
├─────┼───────┤ │
│ 第十一條 │ 智慧建築證書 │ │
├─────┼───────┤ ├─ 營建商得申請
│ 第十二條 │ 無障礙環境 │ │
├─────┼───────┤ │
│ 第十三條 │ 建築物耐震 │ ─┘
├─────┼───────┤
│ 第十四條 │ 區分應實施都 │ ─┐
│ │ 更地區 │ │
├─────┼───────┤ │
│ 第十五條 │ 都更重建範圍 │ │
│ │ 廣闊辦理 │ ├─ 主管機關認定
├─────┼───────┤ │
│ 第十六條 │ 協議合建都更 │ │
├─────┼───────┤ │
│ 第十七條 │ 違章建築辦理 │ ─┘
└─────┴───────┘
至於所謂「韌性城市貢獻獎勵」、「智慧城市貢獻獎勵」、「宜居城市貢獻獎勵」等,理
論上都是在《都市計畫法》範圍之內,得由主管機關認定
只是案件本身性質與「都市更新」無關,但卻準用都更獎勵制度,這實在令人費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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