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違法

作者: IronCube (反串小釣手)   2024-09-09 08:00:39
※ 引述《firstshiva (敢愛敢恨真性情)》之銘言:
: 因為我不是法律專業 有些不明白的地方想釐清
: 關於都委會自創容積獎勵 有法條明確禁止或是有違反哪一條法律規定嗎?
我再講一次…
監委的糾正上面寫說, 因為台北市土地分區規則
560是商3的上限,所以這個違法
檢察官說 560是商3上限 所以超過560就是圖利
第一個羈押庭法官說
他覺得轉移容積的30%沒違法,他覺得20%的部分圖利
第二個羈押庭法官說
560%是上限,超過都是圖利
所以
我是建議各位小草該做的事情是去檢舉各區超過上限值的建案跟建設啦…
在這邊討論準用都更獎勵根本沒意義
: 如果沒有 為什麼稱為違法?
: 據我所知 法律規定都更 危老 可以給予容積獎勵 可是有規定除此之外就不能給獎勵嗎?
: 懇請有專業知識的鄉民釋疑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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