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 無冕王
她接收的來源若是檢調那又如何?
只要不讓她自己犯法就可以,
所以檢調把資料給她,她傳播出去不管是帶風向也好還是當傳聲筒都可以,
妳想查記者資料來源!?
抱歉 她沒犯法妳抓不得查不得,
記者有權保護消息來源不得強逼供出,
所以你要查誰洩密?
不管毀誰名譽或者抹黑誰誰誰,
被告記者自己扛得下就可以了,
用口傳不留洩密證據頂多檢調的組內訓斥一下抓得出誰洩密嗎?
現在台灣檢調還剩下多少遵守偵查原則的人還真不知道,
現在的台灣新聞媒體記者基本上也只是剩下“職業”這名稱,
至於“記者”原本該被賦予的天職在台灣就是個笑話,
前幾天記者節一堆記者在慶祝記者節越看越諷刺
台灣記者還有剩下多少是真的秉持記者該有的意義在做新聞呢!?
我自己觀察年輕一輩記者目前為止還不錯的也只有“方君竹”,
其他就再說吧。
※ 引述《tommy508 (人人有功練)》之銘言
: 沒錯誒
: 記者本身不參與偵查辦案
: 也不是辯方辯護人,當然不是偵查不公開受限制的對象
: 但是
: 你的資料來源,有可能是上面受限的對象給你的啊
: 從沒人講過妳馬大記者違法
: 是你口中養了七年的檢調線才麻煩
: 除非..........
: 你遇到渣男要騙炮,跟你說他有超級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