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權分立
檢察官本來就是行政官 而不是司法權
因此檢察官本來就是要當總統的狗阿
那麼按照這個邏輯
行政權本來就有權力指揮檢察官去利用查辦偵查自己的政敵 折磨自己的政敵
反正先折磨再說 在由法官還清白就好
而法官才是司法官 才是司法權
一般人說:司法公正
指得是法官要公正
並非檢調要公正
因為檢調根本不屬於司法權
檢調是行政權 要公正個屁
檢察官是行政官
既然是行政官 本來就該受執政黨控制
當執政黨的抓牙
一堆傻子說司法不公
檢察官又不是司法權
檢察官代表政府
檢察官本來就是聽行政權的
所以檢察官根本沒有公正的必要
美國執政黨也都是靠檢察官在打壓在野黨阿
但打壓歸打壓
只要在野黨是清白的 終究可以靠法院救濟
檢調本來就是政府可以自由調動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