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檢察官屬於行政權 聽政府的很正常阿

作者: cplalexandta (沉澱的醬油)   2024-09-10 08:26:45
※ 引述《void ( avoid)》之銘言:
: ※ 引述《d4015394 (kevin)》之銘言:
: : 按照三權分立
: : 檢察官本來就是行政官 而不是司法權
: : 因此檢察官本來就是要當總統的狗阿
: : 那麼按照這個邏輯
: : 行政權本來就有權力指揮檢察官去利用查辦偵查自己的政敵 折磨自己的政敵
: : 反正先折磨再說 在由法官還清白就好
: 其他國家就算了 你講美國... 你是不是去查中文維基跟你說美國檢察官屬於行政權?
: 去看英文的吧 實際上美國大多的數州的檢察官都是民選的(據Wiki只有DC,NJ,AK,CT除外)
: 也就所謂的DA (District Attorney) DA就是州檢察系統裡面下面所有檢察官的頭頭
: 你要把他算在行政權隨便你 但至少DA是獨立另外選的 檢察官有沒有偏 那就DA要負責
: DA仗著民意要亂搞 那就是選民大家一起選的 但至少他跟行政首長不會是同個人
: 而且也不會像鬼島 明明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檢察官人事權就是被行政院給左右
: 但官方絕對不會承認 一定只會官腔說檢察官人事遴選都是獨立巴拉巴拉的
: : 檢察官本來就是聽行政權的
: : 所以檢察官根本沒有公正的必要
: : 美國執政黨也都是靠檢察官在打壓在野黨阿
: 我知道你在講川普 美國政治追殺也沒少過沒錯 但是那個是聯邦檢察官
: 那是美國總統任命 但也要參議會同意的 鬼島檢察官人事立法院又沒任何影響力
: 而且如果你認為"總統任命 議會同意"這個模式原則上也屬於行政權的話
: 那我就更想問你 鬼島也有個一模一樣的人事任命方式應用在煎什麼茶什麼院的
: 所以你是不是也認為煮茶苑屬於行政權囉? 可是鬼島煮茶苑信誓旦旦說他們是獨立權
: 公正公立不受干擾?
: : 但打壓歸打壓
: : 只要在野黨是清白的 終究可以靠法院救濟
: : 檢調本來就是政府可以自由調動的手段
: 如果你不是來反串的 而是真心認為的話 我就問一句話 點醒你
: 檢調屬於行政權 或是能被行政權左右的 最大的危害並不是追殺政敵
: 硬要說照你的理論法院絕對公正的話 那勉強能接受 吧 反正最後會回他清白是吧
: 但檢調屬於行政權最大的危害 不是他起訴了誰 而是他不起訴誰
: 請問你有想過這一點嗎? 沒有 你只想到你自己
: 今天某胖周瑜大概是跟賴神不對盤才開始在選後積極被辦案 那過去某英在位的時候呢?
: 不然胖周瑜幹嘛被人酸說壓案壓7年? 那你想像一下 如果今天不是不同派系的胖周瑜
: 而是在任者同一派的人 那豈不是做什麼髒事永遠都不會被調查了?
: 這樣你也覺得很OK嗎?
: 記住,檢察官起訴 法院還有機會還你清白
: 檢察官不起訴 即使有官員貪贓枉法 法院能奈他何? 這就是檢察系統可怕之處
: 懂了嗎?
不對吧,美國總統經參議院同意任命各地區的聯邦檢察官(US Attorney),各地聯邦檢察官再根據預算與需要或由司法部(DOJ)聘任聯邦助理檢察官(AUSA),但原則上他們都是屬於DOJ的官員,因此司法部長跟總統就是他們的老闆,聯邦檢察官與底下的助理檢察官都不受任期保障可以隨時被免職,故聯邦檢察官當然是行政權的一部分,美國總統也要對他們的所有起訴負最終的政治責任。
要注意的是雖然聯邦法官與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總統經參議院同意任命,但總統無權免除法官的職務,只有美國國會才有彈劾聯邦法官的權力,因此聯邦法官屬於三權分立下的司法權,與總統的行政權互相制衡。
至於各州自己的地方檢察官(District Attorney, DA)又是不一樣的制度,他們與美國司法部或聯邦檢察官系統毫無關係,純粹就是州內各郡居民選舉出來負責公訴的官員,通常DA也會聘用數個Assistant DA (ADA, 助理地方檢察官)協助分擔檢察工作,但ADA同樣屬於DA的僱員因此與定期改選的DA一樣不受任期保障,所以地方檢察官也算是行政權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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