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dml (vdml)》之銘言:
: 一名洪姓女子(27歲)2年多前開始,陸續在台南、高雄等地的百貨公司、餐廳,連吃10
: 次「霸王餐」,但都被法院輕判拘役40天,或是罰金1萬元不等,今年8月,洪女又跑到知
: 名豬排連鎖店點了10道菜大吃大喝,結帳時雙手一攤說沒錢,被店家報警送辦,檢察官這
: 次不忍了,除了依詐欺罪將她起訴,也具體向法院求刑6個月以上,不讓她易科罰金,要
: 讓她入獄服刑吃「免錢牢飯」。
: 做人沒下限是不是就無敵了?
: 反正頂多就抓去關
縱放她的話會怎樣,她也只是一直吃而已耶
說真的對店家還好吧,就損失一次餐錢
那鄉民看到毒蟲不就會氣死,毒蟲一定也欠錢也不打算工作還錢
買毒品吸→搶劫詐欺偷竊→被抓去關→出獄後繼續吸毒
這種人佔了受刑人相當高的比例
相比之下為了吃霸王餐入獄...沒什麼啊
只是這樣的人生很悲哀吧,就是不停的吃,好像除了吃以外沒有任何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