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皆知,大部分台女沒什麼能力,只要消耗男人金錢,搞什麼節日儀式感,買房出頭期十
萬元,代款老公交,房子要掛自己名下。若有工作的,就常用美色騙取等價交換,
如
科技業女業務,換取上億合約,
藥廠女業務,換取醫院健保用藥合約,
房仲女業務,換取上億豪宅成交,
甚有人公開說養檢調七年了!真是前所未聞。這些台女是不是台灣的亂源?
但是陪睡一詞真的不好聽,而且也不一定真的有陪睡啊?
古有台語比較好聽的:如奧梨仔假蘋果,破麻假在室。
這是不是推廣台灣閔南語的好時機呢?還有沒有比較好聽,形容台女這種行為的台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