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歷經三年 北檢終於簽結許永輝案

作者: KTR5566 (KTR)   2024-09-11 13:04:55
※ 引述《Hyuui (修)》之銘言:
: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書函
: https://tinyurl.com/bdda9psy
: 歷經三年,北檢終於簽結許永輝案,我幫大家摘要重點:
: 一、核四廠試運轉測試成功,負責人許永輝簽署程序書,
: 且原能會已審查通過系統功能試驗報告。
: 後來因為核四封存,原能會停止審查少數待改善項目,
: 台電也沒有再做補正。
: 二、試運轉報告不含施工建築規格,經查符合招標規範。
: 所以許永輝說規格不相容,雖與事實不符,但不違法。
: 三、試運轉報告不含抗輻射標準,經查抗輻射標準仍為180天。
: 所以許永輝說標準降低為100天,雖與事實不符,但不違法。
: 四、試運轉報告不含防火風門標章,
: 經查台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
: 奇異公司尚未回應。
: 所以許永輝說未具美國標章,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五、試運轉報告不含蝶型閥焊接,
: 經查台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
: 奇異公司尚未回應。
: 所以許永輝說蝶型閥不符要求,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六、試運轉報告不含圍阻體設計,
: 經查台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
: 奇異公司尚未回應。
: 所以許永輝說蝶型閥圍阻體不符要求,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七、試運轉報告不含統包改分包,
: 經查核四廠分包為台電配合國家政策採購。
: 所以許永輝說統包改分包,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八、試運轉報告不含包商施工,
: 經查台電有向奇異公司提出反請求改善(代表工程上可改善),
: 奇異公司尚未回應。
: 所以許永輝說包商施工有問題,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九、試運轉報告有含核反應爐洩漏測試,
: 經查測試成功後,由許永輝、台電、奇異公司共同簽署,送原能會審查。
: 原能會函請台電完成美國法規品保文件簽署,再報審查。
: 試運轉報告不含該項品保文件,
: 所以許永輝說曾被退件的一半事實,與權責無關,不違法。
: 十、綜上所述,許永輝於公投期間發表反對核四之言論,
: 皆屬個人意見而非專業判斷,即使不符事實或無關權責,
: 受言論自由保障,不違法。
: 背棄專業,踐踏同僚,為黨辦事,升官發財。
: 補上祝賀一句:恭喜許處長榮升副總。
我就問
為啥公開發表這麼多與事實不符的言論可以受言論自由的保護 被認定不違法
而平民老百姓偶爾在社群媒體轉貼個訊息
或是買到臭蛋上網反應讓黨不開心
就會立馬被社維法抓走
這是怎麼樣的裁量標準?
只能說在台灣
有些人的言論比你還要自由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