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台灣記者走錯了哪一步

作者: brother001 (神仙哥哥)   2024-09-11 19:20:50
「慕尼黑憲章」,新聞業公認的權威宣言
義務聲明
記者從事收集、編輯、評論新聞的工作,其基本職責是:
1.無論對自己會造成什麼後果都必須尊重真相,因為公眾有權了解真相。
2.捍衛資訊、評論和批評自由。
3.僅報導知道來源的事實;不得壓制必要資訊,亦不得更改文字和文件。
4.不使用不公平的方法獲取新聞、照片或文件。
5.保持自律,尊重隱私。
6.消息發出後如發現有誤,必須更正。
7.遵守專業保密原則,不得洩露以保密方式獲得的消息來源。
8.將以下行為視為嚴重違背專業之行為:抄襲、誹謗、詆毀、中傷,毫無根據的指控,為發
表或壓制新聞而接受任何形式的賄賂。
9.切勿把記者的工作跟廣告業務或政宣人員的工作混為一談,並拒絕廣告商的任何直接或間
接命令。
10.抵抗一切施壓,僅接受負責該報導之編輯人員的命令。
每個值得稱為的記者的人都真心相信遵守上述原則是他的義務。在各國的一般法律範圍內,
記者在專業事務上僅承認其同事的管轄權;他不會受政府或其他機構的各種干預影響。
台灣記者普遍不被台灣人民尊重
台灣記者走錯了哪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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