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證不足當然是不起訴啦!
看看我們台南市長的大創案
北檢不就不起訴還市長清白了嗎!
「大創案」獲不起訴 黃偉哲:感謝還清白
上報快訊/蕭惠敏 2019年08月29日 10:04:00
台南市長黃偉哲2018年時任立委時期,因「大創案」遭爆國會助理曾碧珠收取3千萬元公關
費,卻供假證導致貨品卡關,兩人因而被控詐欺。(資料照片/陳沛妤攝)
台南市長黃偉哲2018年時任立委時期,因「大創案」遭爆國會助理曾碧珠收取3千萬元公關
費,卻供假證導致貨品卡關,兩人因而被控詐欺,在9合1選前鬧得滿城風雨;台北地檢署29
日偵結,依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對此,黃偉哲回應,正義彰顯,還我清白。
台北地檢署29日偵結大創案,黃偉哲29日在臉書發文指出,終於還給他清白,惡質的選舉手
法,固然可以製造一時負面新聞的迷霧,但是事實的真相,終將讓公道與正義高舉,證明他
的操守經得起千錘百煉,日後會更堅定做實事,為市政努力、為故鄉奉獻。
※ 引述《zoeforce (呼呼呼嘩哈哈哈)》之銘言
: 對不起我法盲啦,
: 想請問檢察官在偵查的時候,
: 如果蒐集到的罪證不足,
: 是不是依然可以起訴?
: 然後把最終責任交給法官來判斷,
: 審出來的結果由法官來判決罪證不足。
: 還是說有什麼機制,
: 讓檢察官在罪證不足時不得起訴呢?
: 有高手可以解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