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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記者楊淑閔
2024/9/12 20:18
勞動部:中秋節為法定休假日 雇主應給假並發薪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2日電)17日就是中秋節,勞動部今天表示,此為國定假日,依
法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天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
發給;如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補假。
為確保勞工權益,勞動部發布新聞表示,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將國定假日中秋節相關勞
工權益做明確說明。雇主若違反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
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
勞動部並舉例說明,今年中秋節為星期二,勞雇雙方如果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雇主
如需勞工在中秋節當天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也就是說,除原本約定照
給的當天工資外,要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再加發一天工資。
勞動部也說,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的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
規定計給加班費。
若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剛好與中秋節同一天,勞動部說,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
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9月17日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性質,無
須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的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編
輯:陳政偉)1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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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中正區上班族在路邊小憩。(中央社檔案照片)
6.備註:
新聞照片那上班族背影很疲累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