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nasonic (ideas for life)》之銘言:
: 據說日本警察拷問嫌犯的時候
: 會問要不要吃豬排飯
: 或者用
: 你讓家鄉的老母親擔心了,趕快招了吧
: 這樣的情感攻勢突破嫌犯心防
: 現在中秋都要到了
: 當拷問一個智慧型嫌犯
: 不曉得用月餅 烤肉 還是他老母
: 來道德勸說會有用
: 不然在嫌犯面前大嚼蛋黃酥也算是個奇招吧
台灣基本上根本不講人權的,
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在待看守所基本上就只是個犯罪嫌疑人,
連法官都沒有宣判,
怎麼能給一個惡劣的生活空間?
就算有罪,監獄的作用是矯正,
而不是對身體跟精神的報復。
但台灣監獄跟三流不講人權的國家差不多。
就上述,所以逮捕嫌犯也不會給什麼吃的。
例如一個刑事現行犯
早上被警察抓到派出所做筆錄,
下午移送刑事組
晚上法警押到檢察署,
深夜12點讓你交保。
這中間不管是警察還是法警,
連便當都不會買給你。
你看到警察買便當給犯罪嫌疑人都是另有所圖,
不是想討好嫌犯,那就是對方權大勢大得罪不起。
就算犯罪,
有權有勢的過得比較好,剩下的豬狗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