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tushi ()》之銘言:
: 15. 民眾黨選後將補助款的2/3交給柯文哲,由黨部會計辦理。買商辦的目的是因黨部台
: 玻大樓目前有基金會等,希望能將基金會辦公室轉移離開民眾黨黨部。希望離立法院近一
: 點方便開會。
: 16. 用柯文哲個人名義買商辦的確思慮不周,造成黨的傷害很抱歉,當初就只是要將基金
: 會與柯個人辦公室與民眾黨分開。已經委任律師處理商辦,研議中
不是法律專業
沒辦法評判最有爭議的司法程序
但有些基本常識一般社會大眾還是能評斷的
木可爛帳跟政治獻金這幾條真的沒法護航
例如說這15, 16點買商辦真的不知道怎麼吐槽
說法變了好幾版了要不要統一一下?
你說08/30柯阿北早上在幹嘛說實話我不在乎
但買商辦跟最關鍵的金流是息息相關的耶
08/20 一開始是否認看房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4119143.A.A64.html
08/22 變成FB承認有看房(FB最後一po)
目的是換新家還有幫兒子準備婚房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4283456.A.BA9.html
08/26 被踢爆用選舉補助款買4300萬的商辦
目的是柯文哲個人辦公室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4638681.A.A39.html
08/29 一次澄清記者會,說法跟08/26一樣
金句:「用我個人名字買,監督力道更大」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4919235.A.1F1.html
08/30搜索, 約談
09/05 羈押
09/12 買商辦的目的變成基金會跟智庫的辦公室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139786.A.62A.html
說法至少有4個版本(連結內的消息來源都是柯文哲 陳珮琪夫婦親口回覆!)
如果金流跟目的都是合情合理合法
為什麼要一變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