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查到這種地步
其他案 基本上也可以不用查了
收賄 賄絡 貪汙 基本上都跟錢離不開關係
光京華城 就55路把住家辦公室搜爛了
還沒搜出什麼案外案 有早就爆了
※ 引述《worshipyou (QQ)》之銘言:
: 單純無聊想問有沒有這個可能性
: 昨天晚上看漫畫突然想到
: 檢察官可否用查A的名義來查B
: 比如我要查B這個人,只要假借他是A的關係人
: 就可以用查A的關係來翻他的資料?
: 即使B沒有做什麼事情
: 也可以達到殺雞儆猴的想法
: 畢竟誰知道檢察官想查的B是誰呢
: 我只是看晚上漫畫突然想到劇情也許可以這樣寫?
: 這個劇情夠天馬行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