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籲設「柯文哲條款」 黨主席一審有罪未退黨應停發政黨補助款
自由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白營稱柯遭司法迫害、政治追殺。
對此,台聯黨主席周倪安今(13)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民眾黨挾支持者聲量,
左右司法,期期以為不可;並呼籲立院應修正「政黨法」,並增列柯文哲條款
,若黨主席一審遭法院判決有罪,卻未撤銷其黨籍,或由當事人主動退黨,主
管機關應即停發政黨補助款。
針對柯文哲事件,周倪安指出,民眾黨8日晚間在立法院旁發起首場公民開講活
動,鼓動黨支持群眾到現場搖旗吶喊,製造聲勢,企圖挾支持者的聲勢力量,
左右司法,他們認為期期以為不可,並認為民眾黨幾位領導人之所以如此,是
「政黨補助款」在作怪,應儘速修改政黨法,停發民眾黨未來3年、超過4.5億
元的政黨補助金。
周倪安指出,當今凡是民選縣市長、立委、議員公職人員涉案,只要一審被判有
罪,各政黨莫不予以開除黨籍或停權切割,以維護政黨形象,但領有政黨補助款
的民眾黨,柯文哲涉案遭羈押禁見,民眾黨非但沒有反躬自省,竟拿著全民的政
黨補助款,集結支持者,假借維護正義及遭受迫害之名,將司法案件政治化,對
抗、汙衊司法及打擊政府威信,實為惡人先告狀。
周倪安強調,一般小黨都有財務困窘,如有黨主席涉入重大司法案件時,財務拮
据加上群龍無首,定面臨瓦解之命運。而民眾黨在未來3年,還可以依法領取約
4.5億元的政黨補助款。她指出,但涉案的柯文哲,只有請假,不願意放棄對黨
的控制,其他黨內領導人,在覬覦黨內龐大資產的情況下,一方面明爭暗鬥,挾
支持者鞏固自己的政治版圖,二方面意圖影響司法判決結果。
周倪安建議,立法院應該儘速修正「政黨法」,並增列柯文哲條款,「領有政黨
補助款之政黨,其黨主席涉及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之案件,經第一審法院判決
有罪,該政黨如未撤銷其黨籍,或黨主席自行退黨,主管機關應即停發其該黨之
政黨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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