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愛告人夫妻踢到鐵板」了!民事法官怒:再濫訴罰12萬以下
記者 洪彩綸 / 攝影 陳奇君 報導
TVBS 2024/09/14 17:47
https://youtu.be/YUeAi8YKFpg
台中一對鄒姓夫妻提起至少上百件的訴訟案,被告過的
民眾說,他們經常在社區拿手機對人錄影,會先激怒對方
或挑釁,再提告恐嚇等,刑事沒告成功還會再告上民事法庭。
最新消息是,民事法官警告這一對夫妻,無端虛耗司法資源,
可算是濫訴,未來如果再繼續濫訴,將對兩人開罰!
https://i.imgur.com/O6U6TJj.png
記者vs.鄒姓夫妻(2022年8月):
「我們可以跟你做採訪說明嗎?照我先生幹什麼?
照我先生幹什麼?」
他們是台中一對經常提訴訟,告人夫妻,至少有上百件案子
在地檢署就已經被簽結不起訴,但刑事告不成的,有些還會
再告上民事法庭。
曾遭鄒姓夫妻提告社區住戶:
「會跟你講說我還要告你民事,你等著。」
夫妻兩人提告手法幾乎都是這樣。
曾遭鄒姓夫妻提告社區住戶:「她手機拿到前面這樣來耶。」
曾遭鄒姓夫妻提告社區住戶:
「她就拿手機照我,我說你不要照我,你不要照我,
她說我打她。」
像是用手機錄影,指控這90歲根本沒什麼力氣的老人家
拿枴杖打她。
或者拿手機對著店家屋內拍,甚至故意挑釁,跳舞。
很多被告的民眾說,他們就是要激怒你,逼你失言。
好幾年下來,在今年九月夫妻兩人踢到鐵板了。
九月一起民事裁定,法官警告這對原告夫妻,說他們從101年
起就對不同被告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
都被法院駁回確定,這些大量民事訴訟,迫使法院需額外耗費
勞力與時間,撰寫駁回原告所提訴訟的裁判,變相壓縮
其他民眾權益,也是「無端虛耗司法資源」,應可認為
原告起訴,是出於「騷擾被告或法院之惡意或不當目的」,
也在這起訴訟中認為原告「係屬濫訴」了。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
「如果日後仍然是未依照規定,合法提起訴訟,而一直
濫訴的話,那本院也會考慮依照民事訴訟法,酌處原告
12萬元以下的罰鍰。」
但有曾被無端提告過的民眾覺得,這樣還不夠。
曾遭鄒姓夫妻提告民眾:
「應該要直接罰了啊,他們在法院的判決紀錄很多耶,
他們又不是律師什麼的,光查他們的名字可以比某一些
律師還多,這很誇張,難道這樣還不夠成立嗎?」
鄒姓夫妻vs.記者:
「妳趕快走喔(我想問你們願意受訪嗎?)
不要蹭我的流量。(啊?)」
包括記者報導台中這處社區數十人被告的相關新聞,
也沒意外的,被夫妻兩人提告,檢察官簽結所有人都不起訴,
他們又聲請再議,被台中高分檢駁回,夫妻兩人至少提告
上百件甚至更多的訴訟,不知道會不會因為法官這只裁定,
而有所收斂。
https://bit.ly/3zr0o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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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以前八卦板主也分享過如何應對訴棍
不知道現在是不是有更多角度的經驗可以分享?
譬如自拍、跳舞、身為受害者的部分?